菏泽学院药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简章

栏目:[招生信息]   日期:2023年03月06日 09:37   作者:

一、学校简介

菏泽学院位于“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初的冀鲁豫区第二师范学校。建校70余年来,培养了18万余名毕业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1436亩,建筑面积5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19万册、期刊800余种,电子图书252万册、数据库44个。开设64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专任教师1192人,其中博士、硕士1000人,高级职称人员500人。面向29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万人。拥有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接产业类协同创新中心等15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5个、一流专业7个和特色专业等9个,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18门。现有国际友好合作学校70所和海外教学实习实训、创新创业、人文交流、引智协作基地等15个。

20212月我校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全校上下围绕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强化发展特色为导向,以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产教融合,加快推进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引进范围

(一)第一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第二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863项目、97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首席专家等。

(三)第三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其他省市相当层次人才等。

(四)第四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五)应用型人才

一般为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并主持市厅级以上课题,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两年以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一线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双师型”人才。

(六)高水平团队

围绕学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或学校跨学科平台、专业群建设引进高水平团队。

(七)特聘教授(专家)

一般为55周岁以下。主要包括高层次专家、高水平团队带头人、高级应用型人才、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或符合学校学科(专业)需要的其他高水平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八)博士

一般为45周岁以下,服务期8年。分为A类、B类、C类。

1.A类博士:符合《菏泽学院A类博士认定标准》(附件3)的博士。

2.B类博士:所学专业符合我校需求,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较大发展潜力。

3.C类博士:深化校城融合,实施人才共享,与企业联合引进博士,由学校与企业协商确定待遇发放、职称晋升、保险缴纳和考核管理。

三、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待遇。安家费于签订学校聘用协议后发放;实行年薪制的根据年薪数额按月发放(单位:万元)。

(二)柔性引进待遇。柔性引进待遇根据来校工作时间和约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确定。

(三)高水平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除按照学校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外,学校还可根据团队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科研平台、仪器设备等。

(四)与我校共同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研究项目,或参加我校人才工程评选的,按照菏泽学院相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

四、招聘博士专业和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

研究方向

岗位类型

药学

博士研究生

生物制药

教师

中医学

博士研究生

中医学

教师

动物医学

博士研究生

兽药研制与评价

教师

五、联系方式

请填写《菏泽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符合A类博士条件的填写《菏泽学院A类博士认定表》,连同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至菏泽学院药学院邮箱。

联系人:樊院长

联系电话:0530-5668021

电子邮箱:fanzhaobin7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