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栏目:[团学制度]   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5:52   作者:学工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社团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大学生社团工作
  1、大学生社团是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发展学生特长、培养特色人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和延伸,是新形势下有效凝聚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

二、加大力度,积极支持大学生社团活动
  2、支持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校团委要通过举办优秀社团评比展示、社团活动月等方式,进一步活跃社团活动,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为学生社团发展注入活力、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营造氛围。校团委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社团参加全省、全国社团组织开展的各种竞赛和交流活动,扩大学生社团的影响。
  3、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在学生社团发展过程中,各单位要本着大力扶持,具体指导,把握正确方向的原则,每个社团要选配1-2名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指导教师,并制定指导教师的考核、奖励办法,提高社团指导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培养,制定社团骨干、成员考核管理办法,把社团负责人员纳入到学生干部体系,在推优评奖和综合测评等方面根据其工作实绩反馈到所在系予以体现。
  5、加大对学生社团建设的支持。要积极支持和引导监督学生社团通过规范地吸纳社会赞助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募集活动资金。团委、教务处、设备处、后勤处等单位要在活动场地、活动条件等方面给予学生社团以更多的支持,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明确职责,完善措施,加强对大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
  6、切实加强政治领导。学校团委和有关部门及社团指导教师要正确把握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的方向。禁止宗教类社团及社团从事宗教、法轮功、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学生社团组织大规模社会调查、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以及社团主办的各类刊物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监督,不使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通过学生社团或社团活动散布、传播。
  7、积极探索和引导党建、团建工作进社团。组织部、团委、各学院党组织认真研究在学生社团内开展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和调动社团内的学生党员,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加强社团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实施社团建团工作,同时加强对社团的政治指导,在社团活动中融入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8、完善规范管理办法。团委要指派专人负责社团工作,继续发挥学生社团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载体功能。针对加强和改进社团工作认真调研,修订完善《菏泽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学生社团考核细则》、《学生社团干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督促学生社团执行各自《章程》和内部工作制度,对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行为加以监督。保证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9、实施“精品社团塑造工程”。在不断扩大学生社团整体覆盖面和影响面的同时,重点支持一批优秀的“精品社团”,如菏泽学院大学生艺术团、阳光smile协会、英语俱乐部等,倡导健康、高雅、文明的校园文化,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10、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密切关注和研究学生社团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改进和创新学生社团工作。通过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探索学生社团工作的新机制,增强学生社团和社团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形成新形势下通过学生社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手段、新方法。
  
四、健全机制,推动学生社团的新发展
  11、建立评价机制。以育人功能和活动效果为主要考核指标,以年度考核为主要方式,综合评价社团工作。要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纳入到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之中。
  12、完善激励机制。团委每年要依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学生、成绩突出的社团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13、建立研究机制。积极鼓励广大团干部和学生骨干,关注和研究学生社团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学生社团工作的动态信息,总结和把握学生社团发展的规律,为学生社团的繁荣发展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