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坐落于“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初的冀鲁豫区第二师范学校。学校坚持“立足菏泽、依靠菏泽、融入菏泽、服务菏泽”,山东省教育厅与菏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菏泽学院协议书》,明确提出“积极推动筹建菏泽大学、建立菏泽学院校地合作发展新机制、促进菏泽学院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之路”的共建目标。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明确指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2021年2月我校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全校上下围绕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强化发展特色为导向,以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产教融合,加快推进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生物医药是菏泽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菏泽生物医药产业产值居全省16市第一位,占菏泽市全市产值一半以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医养健康产业位列其中,生物医药产业在该项目中位列第一位。生物医药在菏泽市“231”特色产业体系中位于首位,是菏泽市与菏泽学院共建并重点打造的学科平台。药学院是菏泽学院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明显的学院之一,学院设有药学系和动物药学系两个教学系,拥有生物制药、药学、制药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5个本科专业,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畜牧兽医3个专科专业。学院现有教师56人,博士24人,在读博士2人,在校生1900余人。
一、引进范围
服务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重点围绕生物医药、药物研究院、大健康研究院跨学科平台建设,着力引进以下人才:
(一)第一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第二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863项目、97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首席专家等。
(三)第三层次人才
一般为55周岁以下。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其他省市相当层次人才等。
(四)第四层次人才
一般为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五)应用型人才
一般为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两年以上企业生产、建设、管理等一线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双师型”人才
(六)高水平团队
围绕生物医药、药物研究院、大健康研究院跨学科平台引进高水平团队。
(七)特聘教授(专家)
一般为55周岁以下。主要包括高层次专家、高水平团队带头人、高级应用型人才、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或符合学校学科(专业)需要的其他高水平国内外专家学者等。
(八)博士
一般为40周岁以下,服务期8年。分为A类、B类、C类。
1.A类博士:符合《菏泽学院A类博士认定标准》的博士。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5年,以第一作者署名在SCI收录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近5年,以第一作者署名在SCI收录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③主持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以上项目。
2.B类博士:所学专业符合我校需求,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较大发展潜力。
3.C类博士:深化校城融合,实施人才共享,与企业联合引进博士,由学校与企业协商确定待遇发放、职称晋升、保险缴纳和考核管理。
二、招聘博士专业和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研究方向 |
岗位类型 |
药学、生物制药 |
博士研究生 |
中药药剂学 |
教师 |
化学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制药工程 |
教师 |
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中医学 |
教师 |
兽医学、 基础兽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兽医药理学方向 |
教师 |
兽医学、 临床兽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兽医外科方向 |
教师 |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全职引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程序办理,第一、二、三、四层次专家一般为55周岁以下,博士和应用型人才一般为4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柔性引进人才一般为55周岁以下。
四、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待遇。安家费于签订学校聘用协议后发放;实行年薪制的根据年薪数额按月发放(单位:万元)。
类型 |
层次 |
安家费 (万元) |
年薪 (万元/年) |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
备注 |
实验学科 |
非实验学科 |
高层次专家 |
第一层次 |
200 |
200 |
1000 |
500 |
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调入我校工作;其他情形按政策协商解决。 |
第二层次 |
100 |
150 |
800 |
300 |
第三层次 |
80 |
100 |
500 |
200 |
第四层次 |
70 |
/ |
100 |
80 |
博士 研究生 |
A类 |
70 |
/ |
20 |
10 |
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其他情形按政策协商处理。 |
B类 |
60 |
/ |
10 |
5 |
C类 |
/ |
/ |
/ |
/ |
根据政策由校企协商确定相关待遇。 |
注:(一)学校为全职引进的博士提供周转房,可居住1年,居住期间免收房租。
(二)柔性引进待遇。柔性引进待遇根据来校工作时间和约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确定。
(三)高水平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除按照学校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外,学校还可根据团队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科研平台、仪器设备等。
(四)与我校共同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研究项目,或参加我校人才工程评选的,按照菏泽学院相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请填写《菏泽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符合A类博士条件的填写《菏泽学院A类博士认定表》,连同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至菏泽学院药学院邮箱。
联系人:王院长
联系电话:0530-5668021
电子邮箱:549425886@qq.com